济南市工商联女企业家商会 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
济南市工商联女企业家商会
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
为规范本会会费收取、使用和管理,保证本会工作正常开展,根据国家民政部、财政部(民发〔2003〕95号)《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我会实际状况,特制定本会会员缴纳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。
一、会费收取标准
会长:20000元/年
副会长:10000元/年
理事:5000元/年
会员:1000元/年
二、会费缴纳时间和方式
(1)缴纳时间:
老会员于每年10月8日至10月31日。
新会员于批准入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。
- 会费计算周期:本年11月1日至次年10月31日。
- 应自发出缴纳会费通知之日起,在规定日期内缴纳当年会费;逾期未缴纳者,在接到本会提示通知后仍不缴纳的,即视为自动退会;
- 会费计算方法:
老会员按照全额缴纳会费。
新会员首次须缴纳全额会费;第二个缴费年度按照剩余月份计算缴纳会费。例:10月入会不用缴费,9月入会缴纳1个月,8月入会缴纳2个月,7月入会缴纳3个月,6月入会缴纳4个月,5月入会缴纳5个月,4月入会缴纳6个月,3月入会缴纳7个月,2月入会缴纳8个月,1月入会缴纳9个月,2020年12月入会缴纳10个月,2020年11月入会缴纳11个月,2020年10月入会缴纳12个月,以此类推;以后年度视同老会员标准缴纳。
(5)缴纳方式:银行汇款
户 名:济南市工商联女企业家商会
开户行:华夏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
帐 号:10650000001375993
三、会费开支范围
1.必要的办公支出;
2.组织举办商会大型会议、各类培训、经验推广、信息沟通及考察交流等活动的开支;
3.编印刊物、发放宣传资料等的成本费;
4.其他应支出的费用。
四、会费管理
1.会费由秘书处负责收取及管理,并开具《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》。
2.本会日常经费开支由秘书长审批,重大活动或主要项目由会长审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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